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消防安全 > 消防与法

五莲县“三项措施”加强辖区消防隐患排查

时间:2013-09-28 11:43:16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张阁 梁斐斐
导读:为消除辖区各类隐患,山东省五莲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立足实际,联合消防大队把集中整治“小场所”消防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以“三措施”强化辖区“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为消除辖区各类隐患,山东省五莲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立足实际,联合消防大队把集中整治“小场所”消防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以“三措施”强化辖区“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狠抓排查,健全档案。组织各派出所民警深入“小场所”展开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详细记载业主、从业人员,经营范围,从业地点,违法记录等情况,全面掌握九小场所底数和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小场所”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留死角。

  上门提醒,加强督导。严格规范“小场所”各项安全制度。向“小场所”负责人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并签订安全责任书,让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等内容,进行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小场所”治安秩序安全稳定。

  刚性执法,加强监管。坚决做到“四个必须”、“三不放过”,即: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责令单位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对责令限期整改的,必须责成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必须依法予以停业、罚款、拘留。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责任人不落实不放过、逾期不改未处罚不放过,千方百计消除致灾因素。(通讯员 张阁 梁斐斐)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

扫二维码关注法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