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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东明法院五举措提升审判质效

时间:2016-06-28 16:23:52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田源 崔建伟
导读:为抓好审判主业,提高月均衡结案率,山东省菏泽市东明法院立足本院实际,每周六召开审判形势分析调度会,从立案到结案的节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并借鉴其他法院经验。

  为抓好审判主业,提高月均衡结案率,山东省菏泽市东明法院立足本院实际,每周六召开审判形势分析调度会,从立案到结案的节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并借鉴其他法院经验。提出了五项措施提升审判质效。

  提高文书送达效率。首先严格依法送达,完整填写《送达回证》内容。邮寄送达的,要注明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以便投递人员联系受送达人,并附回执详单。由他人代收的,注明代收人与受送达人关系、代收事由,禁止由未成年人、无关案外人员代收,避免送达无效。留置送达的要拍照附卷备查,公告送达必须有下落不明的证据且穷尽其他方式才可适用,确保送达有效。其次灵活使用电子送达方式。对于有条件的当事人可借助网络邮箱、QQ、微信等电子方式送达,提高送达效率。第三加强送达辅助设施配备。针对送达时有的当事人在家却不开门、不应声,见到法官、警车便调头逃跑躲避、拒签文书等情况,可以配备执法记录仪、自拍杆等设备,应对上述情况,提高送达效率。

  严格审查审限变更。依托流程管理系统,加强对重要流程节点的监控,特别是对中止审理、审限延长、扣除审限、评估鉴定等案件应加强跟踪管理。建立抽查通报制度,从严督促执行审限要求。

  严格“简转普”审查审批。针对以“案情复杂”为由随意申请“简转普”等较为突出的情况,在内容审查方面,由庭长严格审查“简转普”的依据和理由,对于不符合“简转普”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并限期结案;在审批程序方面,实行提前报批审查,防止案件拖延和临近审限才提出审限延长申请的现象。在审限内有可能审结的案件随意申请延长审限。同时,规定禁止补签审批,防止在简易程序案件已经超过法定审限后,通过补签审批手续“合法”延长审限。

  建立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审管办每周制作质效进度报表,召开由业务庭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参加的审判执行工作调度分析会,各业务部门汇报结案情况后,由分管领导对所分管业务庭逐一进行分析点评,最后由院长就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安排部署下周工作,引导法官强化均衡结案意识,摒弃“前松后紧”思维定势,确保月度结案均衡。

  健全审限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日常督办机制,对六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每周发布审限催结提示,定期制作积案清理展板,督促办案人员时刻注意办案进度。月月发布结案指标,对达不到最低要求的审判庭在质效考核中予以扣分。(通讯员 田源 崔建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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