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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法院集中清理执行案款

时间:2016-06-30 16:00:28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热依汉古丽
导读: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清理工作,成立执行案款清理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收取但尚未发放的案款开展逐案核对、排查等工作,为有效推进该项活动打好基础。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清理工作,成立执行案款清理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收取但尚未发放的案款开展逐案核对、排查等工作,为有效推进该项活动打好基础。

  一是成立集中清理执行案款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负责清理工作的指导、联络、协调。执行局局长负责清案台账并指定专门联络人员负责梳理台账。

  二是全面核查执行票据,确保底数清、数据准。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对历年来已经收取但尚未发放的案件票据进行认真排查,逐一登记,详细分类,对有疑问的案件进行登记复核,交承办法官依法处理。

  三是加强庭室配合。执行局与财务室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坚持边清边发,一边摸清底数,逐笔逐案建立执行案款台账,一边发放案款,及时执结积案。财务室对不能发放的案款进行逐案登记造册,为今后推行案款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通讯员 热依汉古丽)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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