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资讯

叶城县法院"三结合"化解家事纠纷

时间:2016-07-11 15:40:24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沙书强
导读:新疆叶城县法院适应新形势下家事纠纷案件增幅快、案情日趋复杂等特点,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妥善审结离婚、“三养”、继承等各类家事案件,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稳定。

  新疆叶城县法院适应新形势下家事纠纷案件增幅快、案情日趋复杂等特点,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妥善审结离婚、“三养”、继承等各类家事案件,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稳定。

  坚持专业审判与人文关怀相结合。根据家事纠纷类型化特征,要求案件承办法官原则上除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水平外,还应具备较为丰富的生活阅历、熟悉乡情民俗、善于人际沟通,具备较强的综合素养。强化心理学专业知识在审判和调解中的运用,增强服判息诉效果。进一步强调人文关怀,精心布置圆桌调解室,在调解室中摆放盆栽、添置饮水机,并悬挂载有“家事应以和为贵,亲朋尤为爱至上”“等温馨劝导语句的匾额,积极营造平等、宽松的调解氛围。

  坚持依法调解与及时判决相结合。在办理家事案件中科学处理好调与判的关系,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聘请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基层群众工作经验的社区干部等担任兼职调解员,推动家庭纠纷多元化解。邀请熟悉村规民约的人民陪审员、家族长者参与诉讼调解,促使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上下工夫,在判决中合理引用俗语,努力使其成为阐释法律、弘扬美德的鲜活载体。

  坚持便民利民与规范有序相结合。规范审理适用公告送达离婚案件,对符合离婚条件、涉及实体权利处分的案件,深入当事人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核实夫妻感情、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处理等情况,依法保护缺席一方合法权益。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及时化解家事纠纷。(通讯员 沙书强)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