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拓展执行方法,采取法院与人民法庭“双层执行”体制,采取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方式,加大对拒不执行裁判当事人的制裁力度,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执行干警人均执行案件70件。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对排查出的执行积案,采取“五定一包”的方式进行清理,执行积案执结率100%。和静县人民法院执行庭,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荣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
2013年,和静县人民法院决心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以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为重点,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制裁“躲、逃、赖”和“钉子户”,确保案件顺利执结;注重执行和解,将和解这一执行方法贯穿于执行活动全过程,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强化群体性纠纷案件的执行,注重执行方法,减少涉执上访;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特别是涉及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抚育等案件,穷尽执行手段,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面清理执行积案,维护司法权威,续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任万民)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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