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在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监督作用,采取四项措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显著成效,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率大幅提升。
该院创新建立了行政审判工作季度通报制度,通过每季度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向有关行政执法单位通报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行政审判的新动向、新举措以及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敦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涉案的行政执法机关改进执法作风和方法,引导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该院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开庭前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复印一份,在送达应诉通知书时一并送达给行政执法机关,同时制定“不出庭理由说明”、“案件审理结果反馈”、“情况分析通报”、“应诉情况月报”、和“旁听案件信息交流”等长效制度,确保该项机制常态运作。
该院把行政案件的协调指导工作细化到立案审查、庭审、庭后、案后四个阶段。对某些不适合采用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加大“行政和解”力度,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达成谅解。要着眼于社会和谐大局,在一些重大案件上重视公共利益与公民权益的协调和平衡,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和措施来钝化官民矛盾,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该院在行政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的同时,向其发送司法建议书,既指明问题所在,又提出整改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赵晨)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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