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法院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为目标,不断创新廉政文化建设形式,采取“四廉措施”,促进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有效落实。
年初签“廉”。院班子成员与党组书记、院长,中层正职与主管副院长,在每年年初均需签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书》,以此强化领导干部廉政意识;而一般干警与部门负责人签订《无违法违纪保证书》,以此强化干警自律意识;对重点岗位的审判员签订《无违法违纪承诺书》,以此强化审判员的公正司法意识。
活动兴“廉”。积极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2013年,将根据上级安排,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树正气、打邪气、促发展”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干警司法廉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定期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并将意见和建议印发全院,督促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整改。向每一位干警家属寄发助廉倡议书,把党风廉政教育延伸到每个干警的家庭;每逢节日,向全院干警发送廉政短信,起到警示作用。
环境倡“廉”。2013年初,我院启动法院文化建设,其中重要内容就是包括走廊廉政文化建设,在办公室大楼每层过道走廊内,设立廉政文化长廊和廉政宣传画,力争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全体干警清正廉洁、奉公守法意识,激发干警矢志不渝地忠于党的审判事业。并在院立案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幕上滚动显示廉政文化警言警句,形成“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良好局面。
载体促“廉”。利用法院局域网宣传廉政文化建设, 利用“法院开放日”活动,让群众零距离监督法院。推行裁判文书上互联网,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立案、庭审、执行、听证以及审务等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 利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全面监控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避免违法办案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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