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流窜盗羊案件,并由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在给予犯罪分子法律严惩的同时,司法机关也是积极返还农户被盗财物。
法院审理查明,犯罪分子王某、赵某等四人在近两年的时间里,流窜至昌乐县、青州市、临朐县等地作案多起,盗窃村民山羊、奶羊等近200只,给养羊户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特别是农村养羊户大多是以老年人散养为主,羊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所以,此案一经审理完毕,昌乐县法院就及时通知各县市区的受损村民前来领取返还钱款,对于那些因为出行不方便,不能及时赶来的受损村民,昌乐县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时联系村民并驾车赶到家里把钱款给他们送去,好让他们宽心。村民受到的损失找了回来,他们无比激动。(通讯员 丛金凤)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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