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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岳普湖县法院坚持司法公开 着力推进“阳光司法”

时间:2013-09-25 13:51:4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徐明亮
导读: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司法公开促审判、以司法公开促和谐”的工作理念,着力推进“阳光司法”,全方位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充分保障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司法公开促审判、以司法公开促和谐”的工作理念,着力推进“阳光司法”,全方位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充分保障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创建阳光立案窗口。一是在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方面,该院不断加强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方位打造“一站式”、“柜台式”立案窗口服务综合平台。二是通过设立导诉台、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信访咨询窗口,及时为群众提供优质的立案咨询服务,也方便群众及时查询案件进展、开庭时间、开庭地点等情况,使需要的案件信息迅速、高效的方式向群众公开,力求做到准确、及时、透明、便捷立案。三是将立案窗口职能延伸至乡(镇)村,专门配备便民诉讼服务车进行巡回办案、上门立案、上门调解。

  搭建阳光审判平台。一是该院充分利用“岳普湖县法院网站”平台,将法院动态、法苑文化、专题报道等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并设立裁判文书公开栏,指定专人管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除依法不应当上网、群众不同意上网的文书外,符合生效条件的全部上网公开,着力提升推进裁判结果公开的效果。二是对应当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将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在网站上公开,群众可凭有效证件参加旁听。三是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学生等各界人士前来参观法院,加深他们对法院的了解,拉近司法审判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

  全面推进执行公开。一是该院利用公告栏,及时公告各类案件的执行流程、执行期限、当事人、承办人等情况,让当事人及时知道案件基本情况。二是当事人有疑惑时,可以随时查阅相关卷宗,了解相关执行情况。三是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有关执行规定,对涉执信访、执行异议等均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保障当事人对执行异议的司法救济权。四是公开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及原因,对拟中止、终结的案件,作出裁定前,通知并征求申请人的意见,说明采取的执行措施和中止、终结的理由,增进理解,避免矛盾激化。五是在执行财产处置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全面公开财产处置和分配过程,杜绝暗箱操作。

  畅通监督渠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重要案件审理情况、排期开庭表等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政法委报送,加强沟通与联系;完善庭审观摩制度,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同时,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箱,对举报投诉100%受理、100%核查,100%答复,让审判工作运行在阳光之下。(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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