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打官司很麻烦!没想到法院办案效率这么高,不到1个小时就帮我把矛盾解决了,及时为民解忧啊!小额速裁程序真方便呀!” 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小额速裁庭”法官适用新《民事诉讼法》中相关“小额速裁”规定,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阿某当庭向原告张某支付棉花欠款17000元。原告张某在签收调解书时对法官的办案效率赞不绝口。
2012年11月,被告阿某在岳普湖县境内收购棉花,找到原告张某,要求收购其棉花,原告张某以每公斤8.5元的价格将棉花卖给被告阿某,过完称后,可被告阿某在支付棉花款时,声称自己所带钱款不够,先赊账,再立上字据,有钱一定给。原告张某看在被告阿某是邻居,多年来关系还不错,就没多说什么,便将称完的2吨棉花赊购给被告阿某。2013年6月,付款期限已到,但被告阿某一直未履行。后经原告张某多次追讨,被告阿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搪塞,拒不给付。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故而诉至法院。
收到起诉状后,办案法官认真分析案情,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件简单明了,适宜用新《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小额速裁”程序。立案当天,办案法官立即打电话约原、被告到庭,详细讲解“小额速裁”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介绍“小额速裁”简平快的特点,建议他们选择“小额速裁”程序。征得双方同意后,办案法官迅速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为确保“小额速裁”工作取得成效,该院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专门安排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担任“小额速裁”案件的审判工作。
据悉,此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通过“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调撤率达到90%以上。(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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