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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法院“量体裁衣”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工作

时间:2013-11-04 17:17:3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魏芸
导读:近日,新疆哈密市法院为现任42名人民陪审员量取了衣服尺寸,统一制作了人民陪审员服装,并配发了工作证。与此同时,哈密市法院根据该院人民陪审工作实际,完善并落实了相关制度,切实做到为人民陪审工作“量体裁衣”。

  近日,新疆哈密市法院为现任42名人民陪审员量取了衣服尺寸,统一制作了人民陪审员服装,并配发了工作证。与此同时,哈密市法院根据该院人民陪审工作实际,完善并落实了相关制度,切实做到为人民陪审工作“量体裁衣”。

  认真梳理、总结陪审工作,裁好“认识”衣

  自治区高院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通知》以来,哈密市法院及时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调研会议,认真梳理并总结了近年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了解人民陪审员的反映,切实分析了该院人民陪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例如统一着装、制作工作证、考核表彰、经费保障等。该院主动探索和寻找解决困难的方法和途径,每年年终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人民陪审员考核工作,听取人大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人民陪审员作为群众代表参与庭审,让法院能够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百姓的满意为落脚点。哈密市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起“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关心群众、帮助群众”的“群众路线工作理念”,不断提高干警思想认识,教育广大干警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是扩大人民民主的需要,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需要,是实现公正司法的需要。

  切实制定、完善各项制度,裁好“制度”衣

  哈密市法院为了保证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陪审职责,根据该院实际,专门制定《哈密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办法》涉及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履职方式、考核程序及方法、选任及免职等十七条规定。

  案件审判结束后,由陪审员个人填写《哈密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审判工作登记表》,登记表每半年汇总一次,并由主审人签字,此举简化了以往由书记员统计陪审员工作量的程序,更加有利于陪审员工作的统计汇总。

  认真落实、推进陪审工作,裁好“落实”衣

  一是加强选任、免职工作。哈密市法院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哈密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积极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和免职工作。今年,该院通过《哈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批,撤消了29名不能按时参加陪审活动陪审员的任命。同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选任原则,从基层乡镇、企事业单位中选任了13名能自主支配时间、热爱陪审工作的新陪审员。另外,该院现有法官88人,人民陪审员共42人,该院计划每半年选任15名人民陪审员,到2015年上半年人民陪审员数量将基本与法官数量持平。

  二是建立陪审员信息库,加强培训教育。哈密市法院政工科专门建立并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及“人民陪审员后备人选”信息库,充分掌握人民陪审员的职业、学历、经历、个人特长等要素,整合人民陪审员和后备人选资源。该院认真抓好人民陪审员的岗前培训和任职期间的审判业务专项培训,通过组织参加庭审观摩、案件点评、交流座谈、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强学习,提高陪审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政工科及时将培训后的陪审员信息进行更新,不断加强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之间的优势互补。

  三是落实考核表彰及经费保障。哈密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陪审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和作风、参加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履行陪审职责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陪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能按要求履职的陪审员,由院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其免职。在经费保障方面,该院按照《自治区高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问题的意见》,结合法院实际,落实了人民陪审员交通、误工、生活补助等费用。(通讯员 魏芸)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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