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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法院参加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

时间:2013-11-06 16:29:3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廖玉连
导读:11月1日上午,广西桂林中院召开全市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市中院院领导、审会委员、刑一庭、刑二庭、审监庭刑事审判法官,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等100余人参加会议。

  11月1日上午,广西桂林中院召开全市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市中院院领导、审会委员、刑一庭、刑二庭、审监庭刑事审判法官,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等100余人参加会议。永福法院院长陈伟辉、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蒋树生、刑庭庭长汤瑞林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2013年全区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随后,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我们如何防范冤假错案》和《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会议还总结了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部署了今后的工作。

  桂林中院院长廖少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领会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和2013年全区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工作目标主线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努力提高刑事审判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强化防范冤假错案的意识,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审判改革;要规范审判标准和程序,确保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尺度统一;要加强要队伍建设,抓好业务培训;廖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司法公正,全面推进刑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为桂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后,永福法院院长陈伟辉表示,回去一定要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要队伍建设,抓好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法官的刑事审判能力,推动该院刑事审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通讯员 廖玉连)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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