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吸纳社情民意,积极搭建司法为民服务沟通互动平台,满足群众司法诉求,切实提升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新疆哈密市人民法院将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融入到日常审判业务工作中,架起民意沟通桥梁,全力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和公信力。
全面深入开展“法官工作站”工作。该院从2010年开展 “法官进社区”活动以来,相继在社区设立15个法官工作站的基础上,并适时组织在工业园区等地也设立“法官工作站”。各“法官工作站”和基层法庭选定1--2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为指导点,组织法官定期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司法调解、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和诉前调解工作,并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等活动。
开展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根据上级法院要求,该院开展百名法官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根据业务负责实际情况,由院领导、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分层负责联络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经常性的联系、沟通。该院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开展阳光评议活动,邀请代表们视察、座谈、观摩庭审、旁听重大复杂案件等形式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范围和领域。
深入开展“服务三农”贴地气察民情活动。该院在边远城镇、乡村设立了5个基层法庭,各基层人民法庭以服务“三农”为切入点,组织“巡回法庭”、“巴扎法庭”、“假日法庭”下乡入村,进行法律宣传咨询服务,并现场立案、现场调解,进行以案示法,辨法析理,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妥善解决涉农纠纷,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显著上升。
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该院在立案大厅和审判楼前设置电子荧屏每天同步播放庭审实况;每两月确定一天为法院开放日,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参观法院、旁听案件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代表旁听法院审理案件等。加强“文明窗口”建设,把法院立案大厅建成“为民、文明、和谐”的司法之窗,并设立了诉前调解室、导诉台等,专门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诉讼和各项答疑解惑服务,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帮助他们明明白白的打官司。
开展选任(选聘)陪审员、行风监督员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调解、执行制度,继续从乡村、街道社区选任一批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审判工作。探索建立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鼓励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充分发挥陪审员在参与庭审、调解纠纷、法律宣传、监督法院、公正司法等方面的作用。该院还从社会各界选聘一批行风监督员,对法院各项审判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做好扶贫攻坚、关注社会民生工作。全力做好帮扶单位--西山乡塔拉提村的扶贫攻坚工作,充分利用法院资源和优势帮助帮扶村发展经济、增加收入、摆脱贫困。该院还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农民工报酬等案件,实施“三优先”。对特困、伤残、孤寡、低保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减、缓、免诉讼费的司法救助。(通讯员 张庆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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