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庭处在司法审判的第一线,是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最前沿,近年来,新疆哈密市法院始终把基层人民法庭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来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的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擦亮司法服务窗口。按照标准化法庭的要求,目前五个乡镇基层法庭均实现了办公区、审判区和生活区分离,且均设置了服务群众的桌椅、温馨提示卡和联系卡;同时配足配齐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待遇,力求把基层法庭建成真正适应审判工作需要、体现公正、文明、便民、高效的司法场所。
提高基层法庭队伍建设。按照每个基层法庭至少具备一个合议庭的标准,该院不断充实基层人员,通过统一招录,将新进干警充实到基层法庭,使队伍整体趋于年轻化和专业化;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比、案例分析、观摩庭现场点评等多项活动,激励基层办案人员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以及审判文书制作水平;同时,该院还极积鼓励基层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并给予一定的假期补助。
注重落实便民举措。通过开展假日法庭、巡回法庭、巴扎法庭等形式办案,进一步拉近了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各法庭在所辖乡镇的司法所及偏远村场建立审判联络站,并聘请司法所、乡政府、武装部、派出所等部门工作人员代表担任审判联络员,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导,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和解模式,力争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加强基层法庭安保工作。各基层法庭硬件设施完备,同时配置了安检门、金属探测器、手铐、电警棍、盾牌等警用器械;要求驻庭干警严把“入口”关,加强审判区域的巡逻,确保审判安全;基层法庭干警在外出办案期间,做到至少有一名干警留守法庭,确保法庭安全;充分利用驻地派出所及政府部门的力量,加强沟通,合理调配警力,维护审判工作安全,从源头上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讯员 张庆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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