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开展以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始终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作为司法公开的重点内容,全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于年初重新修改完善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指导思想、公开细则、公开栏目、公开标准和运作措施,并设置了汉语、维语裁判文书专栏。具体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该院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结合本院实际,从各庭室抽调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资深法官和骨干力量,及时成立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另外,网络阅评联络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上网裁判文书和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网站舆情安全。
二、统一格式,固定时间。该院要求各庭室在上报裁判文书上网的电子版本时,一律使用“TXT文本”格式。根据喀什地区中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要求,明确规定裁判文书的标题统一为“某某(姓名或名称)与某某(姓名或名称)某某(案由)纠纷一案”,并将已送达文书逐案认真填写表一《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审批表》,使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程序逐步成熟。同时,还规定在每月20日为固定上网时间,要求各庭室将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严格按照标准格式报送。
三、明确范围,强化审批。该院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当事人明确请求不在互联网公布并有正当理由且不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调解案件和其他不宜公开的案件外,所有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予以在互联网上公布。此外,对上网裁判文书实行审批制,依照规定不属于上网范围的或当事人申请不愿意上网的裁判文书,先由承办法官填写意见,审管办把关后报院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完善奖惩。该院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互联网上裁判文书上网的情况,审管办对拖延上网、有意规避上网等行为的庭室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或限期整改。审判监督庭适时开展裁判文书“大比武”活动,每月公开曝光“裁判文书”,对优秀的裁判文书制作者适当给予精神或物质上的奖励,对质差的裁判文书及时进行“亮丑”,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促使法官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今年以来,该院符合生效条件的裁判文书18件,上网18件,上网率达到100%. (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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