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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地区中院开展窗口单位规范服务专项治理

时间:2013-11-19 14:46:0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谢辉
导读: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纪检委《关于在地区窗口单位开展规范服务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开展窗口单位规范服务专项治理活动。

    11月10日,为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纪检委《关于在地区窗口单位开展规范服务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开展窗口单位规范服务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窗口单位规范服务专项治理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上级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从改进司法作风、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质量、美化服务环境、健全长效机制入手,主要是在立案、执行部门开展窗口单位规范服务专项治理活动,努力使人民法院窗口单位达到清正廉洁、办事规范、服务优质、公正高效、制度落实、群众满意的目标。

  据悉,针对法院工作实际,开展窗口单位规范服务专项治理活动该院提出四方面基本内容:一是“冷硬横推”不良司法作风。服务意识差,接待办事群众语气生硬,对待群众法律咨询漫不经心,对当事人和来访群众不热心接待、不细心解答、不耐心疏导。立案大厅便民利民设施功能不完备,服务不周到。二是办事效率低下。立案受理、信访处理、信息查询、案件咨询、材料转接等不及时、不一次性告知、拖延办案。执行人员消极执行,贻误执行时机。三是作风纪律松懈。作风不严谨。不遵守工作纪律,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缺乏遵章守纪、严谨的工作作风。四是廉洁意识不强。为正常工作增设门槛,正常程序刁难推阻,接受当事人、中介及其委托人财物、宴请和其他利益,挪用截留、擅自处理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执行办案徇私舞弊,缺乏司法为民和司法廉洁意识。(通讯员 谢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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