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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法院“严于律己”狠抓审务督察

时间:2013-11-29 14:47:0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魏芸
导读:新疆哈密市法院“严于律己”,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注重督察实效,扎实推进审务督察工作,有效促进该院干警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为加强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完善人民法院的制度执行保障机制,规范法官形为和职业形象,新疆哈密市法院“严于律己”,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注重督察实效,扎实推进审务督察工作,有效促进该院干警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狠抓“部署”。哈密市法院充分认识审务督察工作的重要性,把落实审务督察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召开了院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出台了《哈密市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成立审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亲自过问、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

  严格“督察”。哈密市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的内容和程序,依据《法官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文明用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对法官行为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庭审执行规范、信访接待、安全保卫、考勤规范、车辆管理等工作环节,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督察。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召开座谈会、观看监控录像、查看警车使用管理等形式,对法官在庭审、执行、信访接待中言行不规范、不文明、车辆使用管理存在的违规行为等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对督察中发现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下发《审务督察通报》、《审务督察告知书》、《审务督察建议书》,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并及时填写《哈密市人民法院班子成员审务督察周值班考勤表》,使干警进一步增强接受督察、自我约束的意识。

  认真“整改”。该院督察小组在督察中发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正在从事违法违规和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在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当场予以制止和纠正;不便当场制止和纠正的,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事后提出纠正和查处意见;发现可能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人民法院形象等重大情况,立即向分管检查工作的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指示做出相应处理。主动从源头上抵御和消除司法风险,预防司法腐败。(通讯员 魏芸)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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