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法院紧紧围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工作思路,秉承“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司法原则,把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作为法院廉洁司法的突破口,组织开展了审判人员遵守审判规范化的日常督查活动,为新和县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和社会的良好反响。
为了保证“审判行为规范化日常督查”活动不走过场、形成长效机制,专门成立了督查小组,制定了配套制度。在督查的过程中,采取领导带队重点督查、合议庭交叉督查的方式进行,把审判规范化行为归纳为“作风严谨、纪律严明;着装规范、仪表端正;文明司法、秩序井然”三类共11条规范纳入了督查范围,按照审判行为规范权重所占比值,细化为百分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作为法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讯员 刘勇)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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