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的规定,新疆疏附县人民法院狠抓公务、警务用车使用和管理,强化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
健全和完善《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年初,该院严格按照新疆高级人民法院《警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和疏附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来的《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进行补充和完善,修订后的制度按照“集中管理、历行勤俭节约、相对固定、重点保障、安全使用”的原则,切实加强和规范单位公车管理,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及时有效的为审判、司法行政工作提供用车保障。
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制度。该院实行派车单制度,公务用车由办公室安排。院所有外出办案、办公用车都要先填写《业务办案、办公用车申请表》,报请主管院领导审批,最后再由办公室根据需要进行派车,要求驾驶员每天下班前必须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单位车库。春节期间,单位仅留2台值班备用车,封存所有公车,有效避免了公车私用。
严格严格控制和压缩车辆运行费用开支。该院警务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修等费用由办公室统一审核,并在本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加油卡由专人统一管理,对每一笔燃油费都严格登记,杜绝公油私用,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进一步加强公车监督管力度。该院纪检监检察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和法院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公车使用的督查力度,为单位所有公务、警务用车加装了GPS监控系统,并通过车辆管理移动网络平台,对车辆进行精确定位,随时了解和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和行车路线,大大节约了车辆运行费用,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向社会布监督举报电话,将监督面延伸至全社会。对于被举报违规违纪使用公车的个人和部门,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春节期间公务、警力用车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通讯员 吕韬)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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