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新疆哈密地区法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中心,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2014年1月审判执行工作迎来开门红。
结案率同比上升15.63%。2014年1月,地区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49件,结案408件,结案率30.24%,同比上升15.63%。一审案件结案率28.62%,同比上升9.88%;刑事案件结案率30.30%,同比上升8.71%;民商事案件结案率28.38%,同比上升10.04%。其中,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9件,结案61件,结案率40.94%,同比上升12.88%。
调撤率同比上升4.73%。2014年1月,地区两级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35件,其中以撤诉方式结案51件、以调解方式结案119件,调撤率74.24%,同比上升4.73个百分点。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84.62%,同比上升5.82%,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其中,哈密市法院调撤率86.03%,同比上升1.46%;伊吾县法院调撤率62.5%,同比上升35.23%;巴里坤县法院调撤率100%,同比上升50%。
执行积案同比下降57.32%。建立集中清理长效机制,形成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全体干警克服厌战情绪,加大清积力度,经过不懈努力,两级法院2014年执行旧存案件消化219件,目前旧存案件为163件,与上年度同比大幅下降57.32%,中院执行旧存案件为10件,同比下降60%,执行工作形成良性循环,清理积案活动取得了较大成效。(通讯员 张小密)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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