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次调解我都听懂了,虽然我只懂一点维语,但‘双语’法官用群众的语言进行调解,解释的非常清楚,我认为非常公平和公正”!诉前调解结束后,李某激动地说道。
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双语”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2013年4月,8名农民工经人介绍来到李某承包的某红枣地进行嫁接工作,工作2个多月,未拿到劳动报酬3万余元。无奈之下,他们来到法院请求法官帮忙解决。院党组高度重视,考虑到此案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又涉及民汉纠纷,如不抓紧办理,有可能会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便抽调2名业务精、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双语”法官进行诉前调解。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李某和农民工代表阿某,立即安排双方到调解室进行“圆桌调解”,采取“面对面”、“背靠背”方式进行,结合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依据,交叉使用“双语”,指出双方各自的过错责任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将生硬的法律术语用最通俗易懂的维语和汉语向双方讲解,并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消除双方对立情绪。由于法官与双方在语言上达到“相通”、“默契”和“共鸣”,李某很快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支付8名农民工劳动报酬3万余元,一场纠纷圆满化解。近年来,该院实行维汉“双语”诉前调解是全面实现“案结事了、事好人和”又一新亮点。
岳普湖县地处喀什地区中部盖孜河下游,塔克拉玛干沙漠西缘,喀什噶尔平原东端,自然条件恶劣,经济相对落后,县域有8个民族成份组成,96%的居民是少数民族,以维吾尔族为主。针对县域多民族聚居的实际,该院把干警学习和熟练掌握“双语”作为司法能力建设的首要任务。院党组及时征订“双语”教材,选派干警参加各类“双语”培训,实行民汉法官“一对一”帮教制度,全院共分成18对帮教组,每天互相学习一句“双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双语”强化培训,努力克服干警与群众沟通交流的语言障碍,大力培养了一批批复合型人才,改变了过去民族干警只能办维语案子,汉族干警只能办汉语案子的状况。同时,院党组还要求各族干警要充分发挥自身语言的优势,用“双语” 开展法律宣传、巡回办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服务措施,增进了法院与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多方面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3年,该院“双语”诉讼案件占各类案件总数的4.3%,调解率达到90%以上。(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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