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院的统一部署,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于2014年1月至3月在地区两级法院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要求全体干警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增强廉洁司法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聚焦政治坚定、反对民族分裂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司法不廉及“四风”问题,深挖思想根源,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该院专门成立廉洁司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做到“三个紧密结合”:一是把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工作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二是把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转变司法作风,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把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节日纠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决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十个不准”和自治区高院“七个严禁”的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不断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通讯员 李国增)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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