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界视野 > 法院

和静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惩处各类犯罪

时间:2014-03-18 11:58:5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任万民
导读:和静县人民法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正确执行刑事法律,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正确执行刑事法律,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对主观恶性小、情节显著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初犯、偶犯和过失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2013年度,共受理刑事案件209件,已结209件,结案率100%。其中危险驾驶罪51件51人;故意伤害罪46件47人;盗窃罪38件64人;交通肇事罪21件22人。判决3年以下有期徒刑(含拘役)189人,判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66人,判决10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撤诉案件16 件。(通讯员 任万民)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

扫二维码关注法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