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注重抓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同时,注重办案效果,对一些难度大、涉及面广、当事人缠诉的案件,处理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反复研究,找到最佳解决方案,使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结合,做到案结事了。
突出辩法析理及判后答疑工作,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2013年,和静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1048件,结案率100%。年内,办理小额诉讼案件25件,特别程序案件32件。在所结案件中,调解508件,调解率50.3%;其中离婚纠纷267件,占案件总数25.48%。民间借贷180件,占案件总数17.18% 。其它类案件601件,占案件的57.34%。(通讯员 任万民)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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