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167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山东省鄄城法院人民陪审员人数达到205人,是在职法官人数的2.63倍,较好地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积极汇报,广泛宣传。 为了得到县委、县人大的支持,该院研究制订了《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增选人民陪审员的实施意见》,并向县委、县人大进行了汇报。县委、县人大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在县政法委的牵头下,专门召开了由各乡镇(办事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联席会,对各乡镇(办事处)推荐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根据各乡镇(办事处)辖区面积、人口等情况合理分配了推荐名额,并有针对性地邀请县妇联、金融、卫生、教育、工商联等部门推荐在本行业本系统中有影响力的人员。同时,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通过县电视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法院官方微博平台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全程指导,严格把关。在推荐过程中,该院深入到各乡镇(办事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要求注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来源要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实效性,注重推荐社会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注重把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作为主要选任条件,把敢于主持公道、群众威望高、善于做群众工作作为重要推荐条件。对组织推荐和自荐申请的人员,该院进行考察,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养、生活作风及群众工作能力,以确保人民陪审员的质量。据统计,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推荐147人,自荐申请40人。经逐一审查,发现其中20人不符合选任条件。审查后,该院及时对拟任人选进行了公示。
提请任命,均衡配置。对符合条件的167名人民陪审员,上报市中院审核备案后,及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公示。本次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有离岗退休人员,有退伍军人,有企业人员,有毕业的大学生创业人员,有人民调解员,有人大代表,有农村、社区人员等等,做到了城乡社区全覆盖,确保了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增选后,加上原有的陪审员,我院人民陪审员的人数已达205人。
加强管理,保障到位。制定完善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办公室,指定政治处一名副主任为专职管理人员,全面开展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人事管理、日常陪审管理及年度考核等工作,确保了陪审员管理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通讯员 田源 赵付柱)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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