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较为易发多发的问题,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行在内部各庭处室设立兼职廉政监察员制度,对审判执行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进行全方位的监督,逐步探索出一条对审判执行权及司法行政管理权运行进行全程廉政监督的新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
该院选任的廉政监督员大都来自于各庭室、部门的中层或副职,主要具有下列职责: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院有关决议、决定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了解、反映本部门干警廉政勤政情况;了解地区和本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要求,协助部门主要负责人分析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形势,组织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协助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遵守和执行法纪、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部门审判、执行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协助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廉洁司法等教育,强化干警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结合审判执行等工作实际情况,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本院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加强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本部门人员在纪律作风和执行“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等规定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本院纪检组监察室报告,并提出纠正建议。
据介绍,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日常监督,保障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该院还探索出台了《关于司法公开的规定》、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十条禁令”等大量文件和制度,从源头上解决随意执法、粗放执法、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防止错案、瑕疵案的发生,进一步推进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通讯员 谢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