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法院审管办每月通过审判管理网络监督考核审判指标完成情况,随时掌握审判态势,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奏响了审判管理工作的“新乐章”。
制定完善《审判质效考评办法》、《绩效考核办法》、《案件归档报结实施办法》、《审判执行信息录入管理办法》等审判管理制度。
建立审管指标通报制度。每月该院会对全院、庭室、审判员完成指标情况予以通报,分析弱项指标,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完成。
建立激励机制,每季度对适用简易程序结案、调解结案、实际结案和实际执结案件最多的法官授予最佳星,在院内和网站公示,鼓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
大胆探索,率先实施严格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含中止)的条件。规定简易程序案件,必须经承办人申请、庭长审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转为普通程序或中止,违反规定的给予处罚,有效提高了简易程序适用率。
加强立案审查。对群体诉讼、需做鉴定、需追加当事人、刑事自诉赔偿等类案件,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予以审查立案。
抓关键节点掌控,将简易和普通程序审限临近提示节点由15天改革为25天,每天公示临近审限案件,向案件承办人发放催办或督办通知,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结案。
清理积案、杜绝迟到的公正。由院长亲自抓清积工作,按照“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定督办领导”的办法,逐案清理,督办结案,2013年共清理审结旧存案件626件。(通讯员 魏芸)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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