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哈密市法院法官高磊和书记员前往原告王某家,此行,是为了了却这位癌症晚期病人的最后心愿。
今年年初,王某的儿子来到了哈密市法院,替癌症晚期的王某递交诉状,要求与丈夫李某离婚。高法官听说王某已经癌症晚期行动不便了,就亲自上门办案,听她诉说自己不幸的婚姻:王某与李某系同村,两人于十五年前结婚,均系二婚。四年前,王某被确诊为癌症,起初李某陪着王某去看病,并支付部分医疗费,后经多次治疗,病情未见好转,反而进一步恶化,需要大量的医疗费,双方因支付医疗费等问题发生矛盾,王某与前夫所生的儿子认为李某不支付医疗费也不尽照顾义务,在2013年遂将癌症已到晚期的母亲接到自己家中照料,此后两年中,李某未支付一分钱医疗费也未尽半点照顾义务,此举已伤透王某的心,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已无挽回余地,王某坚决要在生前与李某离婚,不愿死后按照当地风俗与李某合葬。
高法官考虑到王某的身体状况,经多次到原被告家中做调解和好说服工作,王某态度坚决,希望法院在王某死之前完成其最后的愿望。高法官立即与被告李某通过电话取得了联系。李某告知法官自己前不久脑梗了,现在虽然好一点了,但也不能走远,且情绪不宜激动。
高法官这下可为难了,原告与被告都身患重病,行动不便且情绪不能受刺激,这个案子应该如何处理呢。想到病榻上原告王某信任、期待的眼神,高法官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帮她了却这桩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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