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10点,哈密市法院的巡回法庭搬进哈密市陶家宫镇镇政府大院,巡回审理的是两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
此次庭审的两起刑事案件,是近期由哈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庭审现场旁听群众有60余人,主要来自各村的村民和村干部。主审法官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这两起醉酒驾驶案件依法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分别对两名被告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今年上半年哈密市法院受理涉嫌危险驾驶案件超过上百件,占到本院刑事案件的1/3,而危险驾驶案件中以醉酒驾驶最为多见。从醉驾成因分析:一是驾驶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这是醉驾频发的主因;二是驾驶人员风险意识不强,醉酒驾驶人员往往过于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风险意识不强;三是劝酒、派酒等不良风俗习惯影响较深。自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有关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不断增加,通过审判本院也在不断探索,如何减少危险驾驶罪的发生。
哈密市法院首次将刑事案件搬到公共场所进行现场庭审,目的是进一步宣传法律,提高普法知晓率,起到震慑“醉驾”肇事者,警示教育他人的作用,同时告诫人们酒驾、醉驾的社会危害性与犯罪的高成本性,以进一步营造守法、文明驾驶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甚至犯罪的发生。(通讯员 杨艳玲)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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