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起,新疆哈密地区两级法院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的通知》和哈密中院《关于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评比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对2013年6月20日至2014年7月1日期间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各类别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和评比。
此次裁判文书评查、评比工作先由各基层法院及中院各庭室自行组织,通过初步评查,三个基层法院和中院各庭室共推荐出57篇较好的裁判文书,对推荐的57篇各类裁判文书由中院审委会委员、各业务庭室负责人组成的14人评审组再次评查推优,评查采用一案一表制,具体评查的内容包含基本信息、诉争焦点归纳、证据采纳、裁判说理、裁判结果、文书结构以及裁判效果等方面,对评查中的扣分事项进行逐项打分,最终评选出了刑事、民商事以及行政类优秀裁判文书共10篇,这些优秀裁判文书的共同特点表现在文书格式、字号规范;案件争议及诉争焦点、诉(控)辩意见归纳准确,法律关系清晰;证据采纳理由充足,对证据证明力的判断准确,证据链条清晰、完整,证据与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清楚;裁判理由、案情分析逻辑严密、层次清楚,说理部分针对性强;裁判结果明确、具体、完整,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处理妥当;无病句、错字、别字现象。
这次裁判文书评查中也发现部分文书存在说理不够充分、语句不精练、证据分析认定不到位等问题。在评查、评比工作结束后,审管办将这些问题和瑕疵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并有针对性地进行点评和规范,以此达到找差距、补短板、练技能、提质效的目的,促使地区两级法院广大法官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通讯员 王晓艳)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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