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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单县法院“一二三”模式开创青少年普法教育新局面

时间:2014-07-31 14:24:3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蒋勇 田源
导读: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法院创新模式、丰富载体,构建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一二三”模式,即“一套班子”、“两大基地”、“三个主体”,全力打造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新平台。

   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法院创新模式、丰富载体,构建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一二三”模式,即“一套班子”、“两大基地”、“三个主体”,全力打造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新平台。今年5月,该院被推荐为“全国青少年普法先进单位”,3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和1名老干警普法宣讲团成员被推荐为“全国青少年普法先进个人”。

  一、成立一套班子,为青少年普法教育提供组织保障

  2013年初,该院即就开展好第二届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召开党组会议,对该项工作专题进行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专职副组长,各有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相关庭室均配备了一名普法兼职人员,形成了领导重视、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普法工作网络,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打造两大基地,为青少年普法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一)“法治主题公园”成为普法新阵地。2013年,该院建立了菏泽市首个“法治主题公园”,分为“明法”、“崇法”、“守法”、“护法”四个板块。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特点,该院重点选取了商鞅立木立信、苏格拉底以死敬法、民国护法运动、依法维权案例等青少年感兴趣、易接受的有关素材,通过宣传板、宣传画、雕塑等形式,向青少年传播法律,培养他们的法治精神和法律素养,告诫青少年要有效地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自我防范。公园建成后,已吸引了20000余名县内外青少年在周末和节假日前来参观学习。

  (二)“警示教育基地”拓展普法新平台。2013年,该院牵头,与该县关工委、团县委、教育局联合在人民路中学建成了“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形成了固定的警示教育场所。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日常行为规范、民主法治、人身安全和感恩教育。该警示基地落成后,已先后有10000多名学生到基地接受教育。

  三、建立“三个主体”,发挥青少年普法教育主力军作用

  (一)“老法官”发挥“新作用”。2013年,该院出台了《关于成立法院老干警普法教育宣讲团的实施方案》。同年9月,该院从退休人员中,挑选了3名责任心强、法律功底深厚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成立了“老干警普法教育宣讲团”。以该县辖区内各类中小学校为主要宣讲对象,通过集中宣讲、班级授课、法律咨询、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送法进校园,进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校园安全等普法教育活动。宣讲团成立以来,已先后赴该县二中、黄岗中学、东城中学、杨楼中学、孟寨中学、蔡堂中学、实验中学等中小学校巡回开展普法讲座20余场次,16000余名师生直接受益。

  (二)法官业外兼职“法制副校长”。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该院制定了《单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兼职法制副校长管理的实施办法》,遴选了12名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法官分别担任辖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普法讲座、上法制课、法律咨询等活动。2013年以来,该院法制副校长已分别在该县一中、二中、五中等学校举办普法讲座3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2万余人,促进了“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

  (三)职能庭室勇于担当。该院少年审判庭把帮教和保护未成年人维权工作作为自身职能,积极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活动。开设了“青少年维权热线”,设立专线电话,随时接受青少年法律和心理咨询;设立了“青少年法律咨询信箱”,制作发放了“青少年维权服务”承诺卡片,为其解决思想困惑和法律难题;定期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体验活动,对参与“模拟法庭”扮演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人员的学生,予以具体指导、排练;开通“少年庭官方微博”,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宣传有关青少年维权的法律法规;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基地,设置了专门的心理咨询室,配置了心理评估软件,为及时矫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心理提供有效途径。

  通过积极努力,2013年以来,受到该院各种形式普法教育的青少年近7万人次,为创建“零犯罪学习”打下了坚实基础。2013年,该县未成年人犯罪率同比下降9.2%;截止到今年5月,未成年人犯罪率同比又下降10.7%,“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活动取得明显成效。(通讯员 蒋勇 田源)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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