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岳普湖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县法院被评为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范单位。
多年以来,该院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刻理解“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新疆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重要论述,始终做到民族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始终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纳入整个法院工作中,始终注重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共同繁荣;始终围绕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快速发展;始终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始终坚持为民理念,提高少数民族法律意识;始终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落实少数民族干部政策。从而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与民族繁荣,荣获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制荣誉称号。
荣誉的背后,体现了该院全体干警奋勇拼搏、辛勤工作的创新意识,是对该院多年来孜孜以求,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而给予的充分肯定和表彰。(李新英)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