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曹县法院依托人民陪审员社会阅历丰富、了解乡规民约、熟知社情民意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248名人民陪审员“七员”作用,提升纠纷化解效果,促使当事人诉讼和解、服判息诉。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参与执行案件864件,占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9.6%。
同权断案,当好“审判员”。我院制定了《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实施细则》、《关于人民陪审员考核办法》等6项管理制度,从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庭后合议及分歧解决等方面强化制度保障,确保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享有同等权利。改承办人负责制为合议庭负责制,合议庭审理案件实施集体负责制,解决“陪而不审”问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量按每案/0.2件标准予以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与津贴补助挂钩。
调处纠纷,当好“调解员”。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相邻纠纷、对抗性较强的离婚纠纷和当事人对法院抵触情绪较浓四类案件的调解工作,提升调解效果。1-7月,该院调解率74.36%,同比上升5.97个百分点。
协助执行,当好“执行员”。聘请31名人民陪审员担任协助执行员,实现辖区乡镇全覆盖。1-7月,该院实际执行率98.18%,执行标的到位率90.66%,同比提升25.05%。
公正司法,当好“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裁判全程,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公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1-7月,该院一审案件陪审率由2011年的41.92%升至89.6%;一审服判息诉率95.74%,同比上升2.17个百分点;一审案件上诉率5.23%,同比下降2.26个百分点。
化解信访,当好“化解员。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阶层、熟悉当地情况的有利条件,协助做好当事人工作,推进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实质性解决。1-7月,人民陪审员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6件,其中化解上访老户2件,诉讼案件赴省进京访“零增长”。
民意沟通,当好“联络员”。认真落实“倍增计划”,拓宽人民陪审员选任途径,发挥人民陪审员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今年以来,该院依法提请县人大新任命了189名人民陪审员。目前,该院90%的新任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124人为村居干部、社区工作者或人大代表。
普法宣传,当好“宣传员”。打造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平台,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巡回审理、法制宣传,在社区、村居建立法官、人民陪审员工作室,将法送群众“家门口”、田间地头,零距离”传播法律文化,培育法治信仰。联合省法官培训学院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民事诉讼法、司法礼仪、法官职业道德等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增强专业知识水品,提升法制宣传效果。(通讯员 田源 张新景)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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