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法院为进一步规范家属院房屋出租管理工作,加强单位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该院从即日起全面开展本院干部职工出租房屋摸底自查和登记工作,以确保单位家属院出租房屋管理的规范化,维护哈密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一是明确申报登记范围,传达文件精神。明确清查摸底对象包括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干部职工。范围包括单位产权的楼(平)房;干部职工的商品房、集资房、福利房、自建房、沿街店面等出租房屋,该院切实配合各单位做好哈密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服务管理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牢基础。
二是规范出租房屋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该院办公室制定了《哈密市人民法院家属院出租房屋管理办法》,并组织家属院干警认真学习。要求家属院干警严格按照出租房屋管理办法出租房屋,房屋对外出租的,须向房屋所在地社区申请登记并在办公室备案,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对干警不执行管理办法私自出租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条款。
三是明确任务全面摸底,认真排查做好登记。该院干警按照“自下而上、集中申报”的原则,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开展全面摸排登记,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组织开展全院干警职工出租房屋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后,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填报,有干警出租房屋的要如实填写《干部职工出租房屋登记表》,由办公室进行核实、集中汇总,填报《哈密市房屋出租情况汇总表》。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出租地辖区派出所,由出租地辖区派出所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四是强化了宣传引导,提升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主责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在单位内部开展广泛宣传,充分取得干部职工的理解和配合,形成自觉、主动申报的浓厚氛围。同时强化干部职工的教育,督促所属干部职工自觉学习并遵守出租房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办公室及时将出租房屋管理办法和房屋租赁责任书发放到每家每户,力争得到家属院住户对出租房屋管理的支持和协助,营造良好的人人参与出租房屋管理、人人参与平安小区创建活动气氛。(通讯员 张庆元 陈湘)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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