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是收获的季节,也是执行案件的“黄金时间”。九月以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积极整合执行力量,迅速掀起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的新高潮,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
近期,该院对执行工作进行了适当调整,重点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在农民销售棉花,手头较为宽裕的黄金时间,加大对被执行人的说服教育,能履行的就尽快让其履行,不能履行的和暂时不能执行的,让他们去亲朋好友处去筹款,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2012年3月,当时吾某在春耕的时候手头紧,无钱耕种土地,就找吐某借了2万元,之后就没有按时给吐某还款,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就将吾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吾某偿还2万元借款,双方对薄公堂。进入执行程序后,生效判决吾某一直未履行,故而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确保执行好这起涉农案件,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给被执行人吾某做思想说服教育,促使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吾某最终被法官的执着所感动,便向邻居借款2万元偿还吐某借款,并承诺邻居其在秋天棉花销售后立即归还,使该案圆满执结,有效地维护了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
连日来,该院在“黄金时间”共执结涉农案件5件,执结标的13余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通讯员 徐明亮 刘正国)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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