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始终把调解贯穿于工作的始终,采取立案调解、送达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判前调解、判后和解等方式,逐段展开调解,增加调解成功率,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加大民汉交织案件调解力度。广泛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调解,邀请当事人居住地村镇、社区等基层领导、德高望众的群众、亲朋好友以及关心案件审理的人员等参加调解,疏通当事人的思想。
2014年以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调撤民汉双语事案件59件,占调撤案件的15%,另外诉前调解双语案件19件,共涉及诉讼当事人200余人次,解决争议标的70余万元,通过调解将双方当事人与所争议案件相关联的纠纷、争议背后的深层次矛盾从整体上、根本上予以解决,防止矛盾升级,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通讯员 麦尔丹)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