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庭关系不和,新疆叶城县一名妇女出现精神分裂。数年来,其丈夫多次起诉离婚,而且未履行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经叶城县人民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协议离婚,但男方必须给付女方3万元扶养费。日前,法官前往这名妇女家进行回访,了解了她离婚后的情况和困难,并研究帮助她的方法。
男子麦某和妻子阿某均系叶城县人。二人于1997年登记结婚。婚后,阿某生下一个男孩儿,一家人过着舒心的日子。但数年后,因家庭关系处理不当,阿某与婆家的关系开始紧张起来。加之丈夫言语不当,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却无处倾诉,导致长期抑郁,精神出现问题。后经诊断,她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几年来,她一直需要服药控制病情,但自从她得病后,丈夫不闻不问。无奈之下,阿某只得回娘家居住,且基本失去了劳动能力,而其父母均已六十多岁,也无力承担她高昂的医疗费用,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从2008年起,麦某先后三次到该县法院起诉离婚,而阿某每次均不同意离婚。法官考虑到夫妻感情过去较好,且阿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现实,判决驳回了麦某的离婚诉讼请求。但此后,这对夫妻的感情并未出现和好迹象。2014年夏,阿某提起诉讼,要求麦某给付扶养费,而麦某又一次起诉离婚。其间,该院法官详细了解了情况,并耐心地做了夫妻二人的工作。在庭前调解阶段,法官不厌其烦地作双方工作。阿某坚决要求麦某先行给付扶养费,否则不同意离婚。法官多次征求麦某的意见,最终其表示同意给付阿某3万元扶养费。法官将这笔扶养费转交给阿某的父母,她就同意离婚了。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至此,两人离婚、扶养两案均调解结案,双方对结果均表示满意。
该院法官来到阿某家进行案件回访,了解她现在的情况和实际困难。法官看到,小魏的精神比较稳定,但目前只是在家里呆着,靠父母养活。法官表示,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小魏走上生活的正轨。
叶城县人民法院长期坚持在结案后对困难当事人进行回访。事实证明,对一些案件采取一判了之的态度,未必能达到很好的效果。法官回访的范围包括赡养和妇女儿童类案件当事人,还有身有残疾和重病的当事人。通过回访督促子女不仅在物质上赡养老人,而且还给予老人精神慰藉。对于身有残疾和重病的当事人,法官会为他们想一些出路,并在办理低保、残疾证时提供帮助。对于妇女儿童案件,法官会在离婚案女方回娘家落户和督促家长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等方面进行协调,并积极使一些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事件得以解决。事实证明,回访制度解决了群众的很多实际问题。(通讯员 张丹)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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