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减少矛盾冲突,达到了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在基层的目的。
立案前调解。该院采取积极主动出击的办法,将立案和调解相结合,在当事人到立案窗口办理立案手续时,通过立案审查掌握诉讼案件基本案情,洞察一方当事人诉讼心理,了解诉讼本意对有可能调解的案件。
文书送达中调解。在立案前调解的基础上,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过程中,就案件争议焦点,了解当事人对纠纷所持调解诚意的态度和走访等多种形式,力促当事人达成协议,缓解审判压力和执行压力。
转案前调解。在案件即将转到审判庭前,立案庭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巧妙利用抢抓关键法、利益平衡法、辩法析理法等有效调解方法,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对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明法析理、说服疏导,力争在开庭前化解纠纷,节省审判资源。(通讯员 吾尔曼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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