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坚持把裁判文书质量当做审判工作的生命,以质量提素质,以质量提能力,把庭审讲评和裁判文书讲评贯穿在司法细节中,各项业务质量指标在河南省法院系统名列前茅。
二七区法院文书质量管控机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由各业务庭对本庭审结案件实行全面监控。业务庭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各庭庭长分别担任各庭案件质量评查责任人。对本庭审结的案件进行初评,发现问题自行纠正,并于每月10日前向审管办报送上月审、执结的案件。二是由审管办进行监评。审管办于每月11日至25日对各庭及其法官上月审(执)结的案件进行全面监评。对于存在问题能够补正的卷宗,书面反馈业务庭。在评查中,采取全面评查、部分评查、随机抽查、专项评查、重点督查等形式。三是开展专项评查,凡发回、改判案件,立案庭在收到案件的当日应将案件交审管办,由审管办对此类案件进行个案细查。找出发回重审、改判的缘由,及当事人反映问题的具体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征求责任人和所在庭负责人的意见,允许他们进行申辩,以确保定性和处罚的公正。四是由审委会抽查。
审委会可以随时随地抽查已结案件,对审管办评查过的案件如发现还有错误,则追究审管办的责任。审管办在履行审判监督职责过程中又受到了审委会的监督,由于审委会委员来自各个业务庭,就形成了人人都是被监督者、人人都是监督者的“活力监督”局面。
以裁判文书创优倒逼案件质效的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2013年以来,该院被最高法院命名为司法公开全国示范法院,同时确定为全省唯一一家司法改革试点法院。被河南省高院授予河南省优秀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通讯员 丁华峰)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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