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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曹县法院推行民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时间:2014-12-16 13:47:1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田源 张新景
导读:2009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法院准确把握人民法院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积极深化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设,构建起县乡村、行业协会“网格化管理体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维联动”,对症施治,多快好省地把矛盾化解在诉前。

   2009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法院准确把握人民法院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积极深化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设,构建起县乡村、行业协会“网格化管理体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维联动”,对症施治,多快好省地把矛盾化解在诉前。五年来,诉前化解纠纷2987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421件,得到了人民群众认可和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多”:诉调对接给当事人更多选择

  诉调对接,是曹县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一大特色。所谓诉调对接,就是当事人在立案前,立案法官根据具体案情,向当事人建议先走诉前调解程序。曹县法院设有诉前人民调解室,配有5名经验丰富的专职法官调解员,6名人民调解员,专职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则引导至调解室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出具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当事人若希望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可根据需要补办立案手续,由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如果调解不成,则将案件及有关材料移送立案窗口审查立案,进入审判程序。

  在曹县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室,我们目击了一起拖欠物业费纠纷案件的调解全过程。李某欠曹县某小区物业公司6个月物业费加上逾期违约金共计1234.16元。李某一直没有缴纳,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于是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因为案件非常简单,而且标的额很小,负责导诉的工作人员建议原告走诉前调解程序,原告欣然接受。于是,就有了下面的一幕。

  一进门,调解员彭程、郭素英就把李某夸了一顿:“老李,给物业公司没啥矛盾!他们每回都按时缴费,不用催。”郭大姐刚夸完,物业公司负责人冯立占就马上接过话茬儿,“不怪人家两口子,怪物业公司没及时通知到人家。”两人一唱一和,李某夫妇俩乐了。这时,彭程马上进入正题:“你们这次来,肯定也是为了解决问题,这事也不大,你看这样行不行,这事我做主,免你两个月费用,成就交钱,不同意就走诉讼程序。”李某正犹豫,老李的妻子马上表示接受调解意见,并主动缴了费。整个过程也就10分钟。

  人民调解员彭程说,类似这样的调解,今年以来,已调解了23件,成功率达90%以上。说完,表现出很自豪的样子。

  “实际上‘多’,还体现在,在县委的领导下,人大、政府的推动下,我们的调解网络实现了县乡村三级组织的全覆盖,与人民调解组织、交警大队、医患调处办、工商管理局、民族宗教局、工商联合会、电子商务协会、残疾人理事会等14家部门联动,建立起105个工作室,配备了司法确认流动服务车,开通专门联系电话等,每年化解地案件不低于全院收案的三分之一”,诉前调解室主任吴新胜面带幸福地向我们介绍起来滔滔不绝。

  大量简单的民事纠纷在诉前得到调处,使有限的审判资源可以用到法律关系相对复杂、审理难度相对较高、当事人争议相对较大的案件上去,审判工作整体绩效提高有了保证。据介绍,近3年来,曹县法院审判绩效考核在菏泽市基层法院中一直名列前茅。

  快:调解平均用时不到简易程序的三分之一

  “像这种城中村改造案子,别看事儿不大,一旦闹起来,就能上升到民族矛盾。我人熟、地熟,辈份又高,他们多少都得给我个面,涉及俺民族的事儿一般我都能办成了。”曹县伊斯兰教副会长金付学如是说。

  老沙是曹县候集回族自治镇侯集村村民,村里正进行城中村改造。2013年3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他家房屋北侧和西侧挖槽施工,其中北侧距离他的房屋仅有3米,老沙认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挖槽距离他的房屋太近,从而导致他的房屋北墙开裂,严重影响了房屋的安全,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接到诉状后,立案法官考虑到,漫长和繁琐的诉讼程序对于老沙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都不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于是在征求双方的意见后,委托驻民族宗教调解室的伊斯兰教副会长、人民调解员兼人民陪审员金富学同志。金富学接手该纠纷后,多次到现场,登门做双方的工作,经过耐心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维持房屋现状不变,保持平稳过渡,待村里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标准出台后,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依照标准进行补偿。老沙说:“在家门口,俺金大爷就把我的事给办了,钱到手了,官司还不用打,还没交诉讼费,这多好,我支持。”前后仅用了一个星期,这起有可能矛盾激化的拆迁纠纷即告圆满解决。

  据了解,快速化解纠纷,是诉前调解室留给当事人的一个深切感受。据统计,诉前人民调解室自调解的案件、委托调解的案件最快的15分钟,最长的23天,一般案件都能在1周内解决。

  好:案结事了靠的是机制和能力

  “快”,是诉前调解的一大亮点。然而诉前调解有时也讲究“慢工出细活”。快与慢的选择,取决于纠纷是否得到真正化解,取决于是否有助于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2010年秋,诉前人民调解室受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化解这起纠纷,指导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足足花了三个多月时间。

  纠纷的起因是,2010年秋,曹县医患纠纷调处办公室。曹县青菏办事处某村一位78岁张老太太,到曹县某公立医院治疗牙病,简单处理后,老人在家人陪同下回家,第二天,张老太太不幸去世,“前一天到这家医院口腔科治疗牙病,第二天出现这种情况,老人的去世肯定和医院有关。”家人与乡亲断定,必定与前一天医院的医治有关。老人的家人及乡亲共四十余人,涌到曹县该公立医院,并用机动三轮四封堵医院大门。曹县医患办公室得知后,曹县医患纠纷调处办公室李利主任赶赴现场,详细讲解脑溢血发病的诱因和机理,以及“医闹”带来的法律后果。经李利主任调解:家属同意由医院赔偿8万元了结纠纷。没想到医院方面就是不答应。为了弄清楚医院到底有没有责任,经原告申请,诉前指导法官及时将相关材料送交医疗损害鉴定。两个月后,鉴定机构出具意见,认定本案情况属于对患者人身的医疗损害,医院对此负次要责任。据此,张家属一下子将索赔金额提高到35万元,陷入窘境的医院则恳请法院进行调解。此时,李利的职业背景赢得了双方的信任。他一方面对医院详细讲解医疗损害赔偿的计算规则,使他们对事故赔偿尺度有所准备;一方面对家属提出的索赔请求逐项审查。经过多次反复协商,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张家属21万元。相关款项当月即告履行完毕。

  当事人愿意接受诉前调解,是因为能更好地做到案结事了,没有后顾之忧。而要做到这一点,规范性和公正性是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5年来,曹县法院在推进诉前人民调解工作时,始终不忘“让纠纷得到公正处理”这一最根本的价值追求,建立起规范的调解技能、庭审观摩、培训指导体系,从不断提高调解队伍能力水平入手,保证了诉前调解工作优质高效。

  省:法院免费司法确认

  刘大波是不幸的。一场飞来横祸,让安徽来曹打工的他摔下脚手架造成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在向工程承包商潘某索赔不成后,无奈的刘大波起诉到法院。一边是晦涩难懂的法律、严格的诉讼时限、复杂的鉴定程序;一边是伤残带来身体心理不适、医院催缴药费的通知、高额的生活成本。只有小学文化的他为此痛苦不堪,官司“打不打”、“怎么打”,他无奈而艰难地抉择着。刘大波是幸运的。他的案件进入了诉前人民调解室,专职法官调解员陈存宪立即与包工头潘某取得联系,调解员为小刘启动“司法确认+诉前调解+快速裁决+执前督促”的“司法快速通道”,从进法院到拿到赔偿款,仅仅3天,小刘“破涕为笑”。

  据统计,5年来,曹县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室司法确认的421起案件,与正常的诉讼费收费标准相比,共计为老百姓节省开支近150余万元。其实,节省的还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支出,还实实在在地节省了当事人为解决纠纷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减少了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的奔波之苦。现在,在曹县法院由5名诉调法官、31位特邀调解员、12家社会调解力量组成的专业团队,使任何一件法律关系简单,或是双方有调解意愿的民商事案,都可以得到快速、公正、有效的解决。

  同时,曹县法院驻社区法官工作室、248名人民陪审员都在社区第一线化解着纠纷矛盾,法院、村居、交通、卫生、劳动、综治等多行业联动办案,纵贯五大类、横跨十余个部门的、行业的诉非衔接平台让曹县人民群众享受更快、更好地服务,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实际行动赢得更多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打造曹县法院服务民生工作的“金字招牌”。(通讯员 田源 张新景)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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