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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法院:领导干部“亮”家底 接受监督促廉洁

时间:2015-02-10 16:23:2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魏芸
导读:近日,哈密市人民法院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严格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法院科级及以上的领导干部均“亮”出了家底,接受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这回真认真啊,连爷爷奶奶都要汇报哦!”近日,哈密市人民法院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严格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法院科级及以上的领导干部均“亮”出了家底,接受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按照规定,此次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内容,除了工资、房产等,个人以及子女的婚姻状态,领导干部的书画、写作收入,车辆、房屋租赁或买入卖出、家人买基金、炒股、开办公司情况,都需要向组织汇报。另外,要已自己为中心,上至爷爷奶奶辈,下到孙子辈,也都需要汇报其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

  为了防止法院领导干部们敷衍了事,虚报、瞒报甚至有情不报情况发生,该院党组书记黄永军同志专门召开会议,就报告内容进行了专门讲解和强调,要求法院干部们要如实上报,接受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只要老老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以权谋私,就要随时经得起“晒”和“查”。

  黄书记还强调,领导干部既然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权力,就要受到各种规章制度和纪律的制约,也要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因此,领导干部要端正心态,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当作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措施,竖起高压线,时刻提醒自己,要在党和群众面前做一个“透明”人。

  据了解,该院48名科级干部、2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均严格按照要求汇报了个人有关事项。(通讯员 魏芸)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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