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切实规范干警司法行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法院形象,山东省菏泽市单县人民法院坚持“三个结合”,集中整治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推进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
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在内部监督方面,组建了由政治处、监察室、审管办等部门组成的审务督察小组,每天由一名院领导带队,对全院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开展明察暗访,狠刹迟到早退、着装随意、庭审不规范等不良风气,一旦发现违反规定者,全院通报,严格考核扣分,同时,由部门负责人向院党组作出检讨说明。在外部监督方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通过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室外庭审直播大屏、网络直播、微博、微信等各种途径,对审判执行活动的各个节点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参与权与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倒逼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加强廉政教育监督,对当事人和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绝不护短,坚决杜绝“六难三案”现象。
坚持规范司法行为与提高司法能力相结合。切实加强岗位培训,邀请专家教授举办专题讲座,采取分类、分级、全员培训方式,着力提升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写作能力。加强实践经验培养,通过法官教法官、案例教学、现场观摩、岗位练兵、办案竞赛、结对帮扶等形式,切实提高法官干警实践能力。加强对社会管理、信息技术、舆情应对等知识领域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加强审判人员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不断丰富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的经验,培养更多的审判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
坚持完善考核与开展活动相结合。完善审判质效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加强均衡结案、节点管控,加大对审限内结案率、平均结案天数等指标的考核权重,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健全合议庭、审委会质量把关责任,定期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确保裁判公正。(通讯员 田源 刘杰)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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