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在五楼会议室召开支部委员会议。
会上,首先对2015年第一季度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支委们按照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确定的任务和目标,一起研究、分析,并安排第二季度党建工作的具体分工,将具体任务明确到每个党小组,具体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确保支部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支委们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曾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的短论摘要,同时还要求支部干警要认真学习今年5月1日起即将施行的新修改《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等相关法律法规。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党小组要认真履职,要按照党建会议要求和工作分工,各施其责,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党建活动,支委要发挥带头作用,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真正使广大干警融入到支部生活中来。二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加强支部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支部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提升工作水平。三要统筹结合。要把抓好党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结合中求特色,在结合中推进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通讯员 王晓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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