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地区中级法院着力提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不断强化法官的审限意识,使全体法官切实从思想上重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严格遵守各类案件的法定审限,拒绝“任性”结案。今年1-4月,哈密中院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9.65%。
有效利用二审发改案件点评、审判管理通报、月考核通报和审判质效评估分析等长效机制。每月对各业务庭收结案情况、审判质效指标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对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催办。对不重视审限,不按审限要求结案的业务庭室和法官进行通报批评,对无故超审限的法官在绩效考核中一票否决。
规范审限变更的层级审批程序。改变以往申请和批准延期都是同一部门操作的不合理做法,将两项职能分离,由审管办先行审查审限延长时间,然后由院主要领导审批。特别是针对由于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案件该结不结、可结不结等严重影响效率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理,杜绝延期申请的随意性。
在案件跟踪管理方面,紧密联系审判执行一线,依托审判流程信息管理平台,对案件各个环节的跟踪管理通过计算机网络来完成,及时了解和发现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案件的动态管理。(通讯员 张小密 殷汉臣)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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