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法院充分发挥法院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优势,不断整合审判、教育资源,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明确工作方式。年初,制定了《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明确了做100场县直机关、乡镇政府法制讲堂、100次学校法制讲座等具体目标和任务措施,对工作量化细化,责任到部门、个人。院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宣传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室,负责宣传教育活动的统计、督促,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全院干警参与支持新格局。
创新宣传形式。组建青年法官服务志愿队,从各部门选调经验丰富、关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业务骨干组成4个小组,每个小组选任1名资深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负责本辖区内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合县团委、县关工委成立了5个法制教育工作室,将法官的审判台与学校讲台有机结合,面向学生、家长、教师、教育管理者四大群体,采取“大课堂、大报告、小课堂、小主题”的形式,分析典型案例、讲解法律法规、播放宣传教育短片。积极推行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模拟法庭”表演、庭审观摩等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远离犯罪和自我保护意识。
扩展教育范围。利用“法院、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观摩庭审、现场看破执行、等,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院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凭借“以案说法”、“庭后释法”等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让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司法审判。利用重要“三八”节、“六一”节、“八一”节、“12.4宪法日”等活动、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组织法官走向街头、广场、社区、农村、医院,通过举办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通讯员 田源 张新景)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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