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下午,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自治区“两文件一条例”等文件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毕晓鹿主持,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先后领学了新党办发11号文件、28号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和《张春贤、雪克来提·扎克尔同志在自治区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等文件。
毕晓鹿指出,自治区出台的“两文件一条例”,对正确区分民族风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活动作出了明确界定,是指导全疆做好宗教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纲领性文件。“两文件一条例”比较全面地体现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对于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毕晓鹿要求,广大干警要自觉加强学习,准确把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准确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上来。同时,各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两文件一条例”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实抓好,通过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进一步加深广大干警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理解,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广大干警对文件条例和相关政策精神入脑、入心。(通讯员 彭彪)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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