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引导党员干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自觉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日前,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规范和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运行。
《意见》指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是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社区和谐发展、构建社会治理新体系为目标,实现在职党员的双重管理,促进机关和社区党组织的联动共建,构建党员干警“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新机制,进一步增强机关和社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意见》强调,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两个百分百”、“三公开四服务”。一是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率必须达到100%;二是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认岗率必须达到100%;三是在职党员到社区必须做到“三公开四服务”,即在职党员在社区公开姓名、职务、工作单位信息,积极带头遵纪守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社区平安建设、发挥专长服务社区调解纠纷,扶贫帮困。
《意见》强调,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必须紧紧围绕总目标,在做好参与社区事务、支持社区建设、开展“五百”服务、“菜单式”服务等常规活动的基础上,要重点突出“三个促进”。即突出存进“去极端化”教育、突出促进民族团结、突出促进现代文化引领。(通讯员 谢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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