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为打击犯罪,保障民生,开展了“保民生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多举措打击涉民生案件。
适用禁止令。在审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对判处缓刑的被告人适用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现该院已对5名涉案人适用禁止令,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依照刑法,在生产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污染环境罪中,均有并处罚金的规定,该院视涉案人犯罪情节轻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对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犯罪分子狠狠打击,使其倾家荡产,没能力再犯,切实改变了因违法成本低而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状况,彻底摧毁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有可能再次犯罪的经济基础。
截止到7月份,该院刑事审判庭共受理涉民生案件12件,处理涉案人员20人,其中生产伪劣产品案件1件6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4件6人;污染环境案件6件7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1件1人。 (记者 史建芳)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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