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哈密中院业务庭室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评查组审监庭王晓东庭长通报了评查情况,共评查案件247件,其中汉语案件205件、民语案件42件,总结出包括案由方面、笔录方面、诉讼费方面等11个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会上,院长丽捍强调,通报中详细列举了在立案环节、审理阶段、裁判文书以及卷宗装订等方面存在的瑕疵,评查出的问题反映出个别办案人员还存在案件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业务学习不到位的缺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要注重程序和规范化意识,树立全方位的案件质量关,做到从程序到实体、从立案到执行各个环节无疏漏,从事实认定到法律适用无差错,切实杜绝违纪违法办案的情况发生。二是全体办案人员要把好“五关”,即坚持依法审查,把好立案关;坚持客观公正,把好证据关;加强流程管理,把好审限关;坚持案结事了,把好调解关;核对归档材料,把好归档关。三是要强化各业务庭的管理职责,加强对案件质量的检查通报。要及时组织各庭人员学习,严格对照通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党组副书记东野国良对下一阶段案件评查工作提出要求。要求评查组继续不断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工作,逐步形成常态化模式,以此不断提高法官责任意识和办案质效和司法公开的意识,以确保案件质量上台阶。(通讯员 张小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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