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山东省菏泽市成武法院推行庭审质量随机评查机制,收到良好成效。
特点一:评查对象具有随机性。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平台,由案件评查小组从全院一个月前所有案件的庭审录像数据库中随机抽取3个评查对象,确保抽取之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当日参评的具体案件庭审。
特点二:评查周期具有固定性。由院领导和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评查小组,院领导亲自任组长,每两周利用固定时间分组轮流进行评查工作。
特点三:评查内容具有全面性。庭审质量评查内容包括庭前准备、庭审礼仪、庭审技能、评议宣判、庭审效率等方面;并从档案数据库抽取该案合议庭笔录进行评查,重点评查内容是否原汁原味,是否存在“合而不议”问题,是否有人民陪审员陪审,是否存在“陪而不审”问题。
特点四:评查过程具有即时性。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随机抽取到的案件进行现场评议、现场打分、现场公布结果,确保评查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真实反映庭审工作的实际情况。
特点五:评查结果具有跟踪性。将评查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特别是对庭审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重点提示,并向其所在的审判庭进行反馈。最终评查结果将在审判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备案,作为对审判人员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通讯员 田源 杨晟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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